記青島民盟組織創(chuàng)始人陳仰之先生
陳仰之(1913—1993),青島市民盟組織創(chuàng)建人,曾任政協(xié)山東省第一屆委員會委員,第一屆青島市政協(xié)副主席,民盟第一、二、五屆候補中央委員,民盟第六屆中央?yún)⒆h委員會委員,青島市人民政府委員,青島市民政局局長,民盟青島市第八屆委員會名譽主委。
一、參加抗日救國運動
陳仰之自6歲進入學校學習,1930年初中畢業(yè)進入天津扶輪中學。“九·一八”事變激起了全國人民抗日救國高潮,而蔣介石對日本帝國主義采取不抵抗主義,而全力進行反人民的江西“剿共”內(nèi)戰(zhàn)。天津?qū)W聯(lián)組織學生請愿團,陳仰之與同學參加請愿的行列,赴南京向蔣介石當局請愿;匦:,被迫退學。同年,進入中國大學附屬中學,繼續(xù)參加學生抗日會,又被學校勒令退學。1933年抱著“工業(yè)救國”的思想進入青島山東大學,學習機械工程。1935年日本公開宣稱要實行華北自治,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抗日救國運動,各地各界都成立救國會,有組織、有計劃的領(lǐng)導全國救國運動,他被山東大學學生救國會選為執(zhí)委,進行宣傳等工作。全國救國運動,遭到蔣介石當局的瘋狂鎮(zhèn)壓,山大救國會的主要負責人被逮捕,他領(lǐng)導部分同學與學校當局斗爭,終于將逮捕的同學完全釋放。1937年大學畢業(yè)后,發(fā)生“七七事變”后,他先后參加戰(zhàn)地服務團、河南洛陽第一戰(zhàn)區(qū)政治部、重慶后方勤務部政治部等部門,從事宣傳和接待傷員等抗日工作。1946年,他還在重慶參加較場口事件和反內(nèi)戰(zhàn)、反獨裁的和平民主運動。
二、開展民盟工作
1939年,經(jīng)杜冰坡介紹陳仰之在重慶結(jié)識了章伯鈞,1944年11月經(jīng)章伯鈞介紹加入中國民主同盟,任盟中央直屬小組組長。1945年到上海,任民盟上海支部籌委會組織委員。1946年春,民盟中央開始在青島籌建地方組織,民盟中央和民盟華東執(zhí)行部先后指派陳仰之、羅致、薛強生、葛春霖、劉新民等到青島開展工作。1947年4月,陳仰之在青島嶗山發(fā)起成立了民盟青島地下組織并任組織負責人。1947年5月,盟員陳仰之等5人在青島嶗山北九水魚鱗峽觀瀑亭秘密成立干部會,陳仰之、羅致、薛強生、葛春霖、劉新民等人參加,會議推舉陳仰之為干部會主任;討論有關(guān)盟務工作;決定派羅致赴南京、上?偛拷M委會報告工作。此為民盟在山東建立的第一個組織。同年10月,南京國民黨宣布民盟為“非法團體”,民盟組織活動轉(zhuǎn)入地下。青島民盟組織一方面發(fā)展盟員充實力量,一方面努力與民盟總部取得聯(lián)系,接受指示,開展工作,迎接解放。1949年6月2日青島解放時盟員共有51人,共編為4個小組。1949年7月31日,舉行盟員會議,陳仰之、薛強生、劉新民、段超人等人出席。會議上陳仰之報告赴北平與總部組委會接洽情況;按總部指示,由陳仰之、劉新民、段超人、薛藝農(nóng)、薛強生等5人組成民盟青島支部臨時工作委員會成立,陳仰之任主任委員,研究有關(guān)盟員登記事宜,討論其他盟務工作。1953年5月,民盟青島第一次盟員大會召開,選舉產(chǎn)生民盟青島支部第一屆委員會,童第周當選主任委員,陳仰之、吳富恒當選副主任委員,陳仰之代表民盟青島支部臨時工作委員會在大會上做工作報告,青島民盟正式納入地方組織建制。1956年8月,青島第二次盟員大會召開,選舉產(chǎn)生民盟青島支部第二屆委員會,童第周當選主任委員,陳仰之、吳富恒當選副主任委員,陳仰之代表民盟青島市第一屆支部委員會做工作報告,改支部為民盟青島市委員會。1949年12月至1958年陳仰之當選為中國民主同盟第一、二屆候補中央委員。1957年山東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在濟南舉行,從會前為時4天的預備會議開始,就將張匯泉、陳仰之、姜子修等作為有代表性的“右派骨干分子”集中進行了批判。(日后以上錯劃的“右派分子”均予以平反改正。)
民盟恢復工作后,陳仰之1980年11月當選民盟青島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,1984年3月召開的民盟青島市第六屆委員會當選副主任委員,1988年6月召開的民盟青島市第七屆委員會當選委員,并推舉為民盟青島市第七屆委員會顧問,1992年5月召開的民盟青島市第八屆委員會,陳仰之因年事已高,不再出任新一屆委員會委員,光榮引退,被推選為民盟青島市委名譽主委。期間,1987年1月陳仰之當選為中國民主同盟第五屆候補中央委員,并于1988年10月至當選為中國民主同盟第六屆中央?yún)⒆h委員會委員。
三、人大、政協(xié)任職情況
青島市解放后,陳仰之在1949年9月開始先后被推選為青島市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,大會主席團成員;第二、三、五屆大會一次會議上擔任副秘書長,三、四屆大會組織委員會副主任;五屆一次大會組織委員會主任;三屆二次、四屆一次、五屆一次、二次會議上兼任提案審查委員會委員。1954年7月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改為人民代表大會后,陳仰之當選為青島市第一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、主席團成員,二屆一次主席團常務主席,一屆一、二次會議副秘書長;一屆三次、二屆一次會議上擔任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;一屆四次會議上擔任預算審查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。
1950年3月陳仰之當選山東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(xié)商委員會委員,于1955年1月當選為政協(xié)第一屆山東省委員會委員。陳仰之還在1949年10月當選為青島市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設委員會委員,1950年2月當選青島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(xié)商委員會委員并擔任副秘書長,1955年5月當選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青島市第一屆委員會副主席,并兼任業(yè)余政治學校副校長、聯(lián)絡工作組副組長、教育工作組組長等職務,并于1956年1月作為青島市2名代表之一列席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。1959年5月至1978年7月連續(xù)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青島市第二、三、四屆委員會委員,1978年7月至1988年1月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青島市第五、六屆委員會常委,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,兼任五屆提案審查委員會委員。
四、政府及其他任職
青島解放后,陳仰之在1950年9月至1958年6月期間擔任青島市人民政府委員,于1951年11月任命為青島市政法委員會副主任(1954年8月免),并于1950年12月被任命為青島市民政局局長。
陳仰之在1948年6月至1949年8月,任青島市工業(yè)協(xié)會總干事;1949年11月15日,在青島市工商業(yè)聯(lián)合會籌備委員會上被推選為秘書長;此外,還曾任青島市中蘇友好協(xié)會副會長等職務。
(撰稿人:趙維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