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盟青島市委制定下發(fā)
《基層組織工作制度》和《基層組織考核辦法》
按照民盟中央開展“基層組織建設年”的要求,針對基層組織工作機制不完善、組織凝聚力有待提高的現狀,民盟市委制定下發(fā)了《基層組織工作制度》和《基層組織考核辦法》,旨在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自身建設,促進基層組織發(fā)展走上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道路。
根據《中國民主同盟章程》和盟內有關規(guī)定,盟市委組織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制定了《基層組織工作制度》。文件共涉及會議制度、組織發(fā)展、盟費收支管理、參政議政、社會服務、聯系盟員、請示報告、走訪慰問、獎勵等15項內容,覆蓋基層工作的多個方面,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。通過指導學習,引導基層根據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,將改變無章可循的現狀,保證基層工作能夠規(guī)范有序地開展。
為明確和細化基層組織考核內容,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,更好地指導和引導全市各基層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及履行參政黨職能,制定《民盟青島市委基層組織考核辦法》,并經民盟市委十二屆二十一次主委會研究通過。考核辦法共分8條,考核項目包括領導班子建設、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、建言獻策、社會服務和本職工作六項內容,進一步理順了基層組織量化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。辦法形成后,基層組織“比學趕超”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有了具體指導標準,先進基層組織評選也有了詳細的辦法和依據。
兩項制度現已下發(fā)到各個基層組織,其中,《民盟青島市委基層組織考核辦法》屬于民盟青島市委內部試行辦法,在試行中有好的意見和建議請各基層及廣大盟員及時向市委會反饋。
(民盟青島市委)